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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将延续到《证券法》修订完成

更新时间:2015-04-01 10:50:56点击次数:107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刘彩萍)近日,有媒体报道本届(第十六届)发审委将于525日到期,并跟A股市场说“再见”。对此,接近证监会发审委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创业板发审委是8月份到期,主板和中小板发审委是5月份到期,本届发审委的确是证券市场最后一届发审委,但任期将会一直延期到《证券法》修订完成。”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法》相关规定,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已经连任了3届的发审委成员就不能再继续延期了。”上述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就目前发审委的成员构成来看,连任3届到期的发审委委员还是有的,不多也不少。替补人员就跟正常换届一样,从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里面来找。

 

  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共设发审委委员25名,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由中国证监会统一聘任。

 

  对于《证券法》的修改进度,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明确表示,按照正常进度,《证券法》修订案有望在4月底上会,初审过后,需要征求意见并总结,最快8月进行二审,10月完成三审。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也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于今年内推出比较乐观。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也表示,《证券法》的修订会严格按照人大议程,希望《证券法》修订能够在今年顺利完成。

 

  “《证券法》修订最快年内完成,IPO审核权下放也就相应的顺延到明年。”接近发审委人士告诉财新记者,IPO审核下放之后,交易所将会组建成立“上市审核委员会”。由发审委变为上市委,审核工作性质不变,但是部门的位置和角色有所转换。在推行注册制改革过程中,证监会主席肖钢明确表示,证监会要实现监管重心后移,将IPO发行从事前监管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

 

  上述人士补充道,不管是叫“上市审核委员会”还是叫“聆讯会”,这个部门在整个市场链条中仍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交易所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按照目前讨论的方案,注册制下的审核权力相比过去更透明,交易所的审核行为受到证监会监管,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这种机制相比过去证监会集中所有权力是一种进步。

 

  据财新记者此前报道,证监会主管发行工作的一位副主席在2月初召集各有关部门,就落实注册制作出更具体的安排。在证监会层面,与现有核准制相关的一批行政规章将予以废止,本届发审委到期后不再续聘;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将出台与注册制相适应的一批行政规章和规则;同时登记结算公司也做好后台流程的技术准备。

 

  目前有明显变化的是发行审核节奏。去年,证监会考虑到市场承受度,按月平均安排IPO发行。今年以来,IPO节奏明显加快;同时发行部对目前排队中的600IPO申请也在加快审核。部分企业“上会”(履行发审会程序)时间有所提前。

 

  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称,此举是争取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接手审核之前,尽量多审核一批企业,为审核权顺利过渡留足时间,至于审核权具体怎样让渡,证监会还在进一步探讨中。

 

 

(来源: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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