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居世界第二 仍存来源短缺状况

更新时间:2015-04-10 12:13:47点击次数:1407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金振娅)目前,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居世界第二,移植患者的5年生存率等指标已居国际领先水平。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取得重大进展——

 

生命从这里延续

 

  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但是当生命终结时,一个器官捐献的决定,也许能让有限的生命通过器官移植延续下去。

 

  我国于20世纪60年代启动器官移植工作。几十年来,我国器官移植临床和科研工作成绩取得了较大进展,目前年均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移植患者的1年生存率和5年生存率等指标已居国际领先水平。

 

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居世界第二 仍存来源短缺状况

 

  困难与瓶颈:器官来源短缺

 

  自2007年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来,我国政府遵从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原则和伊斯坦布尔宣言,逐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五个工作体系,分别是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体系、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术后登记体系、人体器官移植监管体系。

 

  但是,仅有政策制度上的保障还远远不够,与其他国家一样,器官来源短缺成为长期困扰我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发展的瓶颈。“从数量看,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比例非常低。”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普介绍,据估算,中国每年因终末期器官衰竭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约有30万人,而仅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中排队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就有2.2万人。与这一需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每年器官移植数量仅约一万例。

 

  一个生命逝去,却可以让其他生命重生。近年来,国家卫计委大力推进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20103月,原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同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20132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项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当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华建敏、李金华、陈竺等国家领导人带头签署了器官捐献志愿书。20143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正式成立,从国家层面对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进行顶层设计,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政策措施。

 

  器官移植工作的良性发展需要多方位的支持。近年来,多项工作得以陆续开展——组建一支专业的器官获取和协调队伍,制定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分类标准并得到国际广泛认可,设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网站,举办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全国缅怀纪念活动”等等。

 

  捐献与移植:确保透明、公正和可溯源性

 

  为了确保器官的科学、公平、公正分配,国家卫计委给予了强有力的措施保障。20138月,卫计委印发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对捐献器官的获取与分配做出明确规定,强制使用器官分配系统分配捐献器官,确保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来源合法、捐献器官分配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此举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世界卫生组织认为这个系统消除了人为干预,患者医疗状况紧急程度和器官匹配程度等病人的医学需求成为器官分配的唯一准则,确保了器官捐献移植透明、公正和可溯源性,为公众积极认识器官捐献奠定了基础。

 

  依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201391日,国家卫计委研发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正式启用。据介绍,该系统严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技术手段最大限度监控和排除人为干预,实现了自动化的器官匹配。

 

  同时,国家卫计委还加大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管力度,施行人体器官移植资质准入管理,严格管理旅游移植,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记者从国家卫计委了解到,截至2015331日,全国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案例3715例,捐献器官9912个。仅2014年,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案例近1700例,捐献大器官4548个;对比2010年的每百万人口年捐献率0.022014年这一比率上升至1.2,增长了60倍。截至目前,我国已有超过35000人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公众可以通过登录官方网站www.china-organdonation.org.cn了解器官捐献或登记成为志愿者。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