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四川省社区治理推出“优化提升”组合拳

更新时间:2022-12-28 20:19:43点击次数:48147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陈小平  记者刘昕)2020年至2022年,四川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策划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试点以来,前两批累计撬动各级投入近15亿元,引入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3122个,孵化和引入志愿服务组织近2000个,阵地功能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治理氛围更加温馨,产生了一大批特色社区,社区治理面貌焕然一新。
      在“试点示范”计划即将收官之际,民政厅联合财政厅策划实施新一轮试点项目“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2023年至2025年,围绕“补短提能”和“特色创优”每年分别确定50个和40个左右县(市、区),按照低、中、高三种类别,分别选择150个、150个、240个左右的社区“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持续实践“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社区治理框架,继续探索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创新稳定投入、权责对等、资源整合、内生动力、人才培养、共建共享“六大机制”,着力打造服务创新、自治互助、贴心关爱、人文生态、多元共治、慈善友邻、智慧科技、幸福和睦“八型社区”。
那么相比前三年的“试点示范”计划,新三年的“优化提升”计划有何异同,主要有哪些考虑?记者向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走访了解。

在社区选择上,由“典型示范”到“点面结合”
      “试点示范”计划基于社区治理从“有场地”“有专业社工”到“有社会组织”“有社会企业”“有社区经济”五个阶次演进的判断,考虑到全省城乡治理水平整体较弱的现状,每年选择若干县、街道、社区开展试点,侧重通过“点”的探索和打造,对“面”形成示范效应。
      “优化提升”计划基于前三年已形成的成熟机制,按照“补短板、提能力、创特色”从低到高三个层次,各选择一批社区进行梯次探索。在实施方式上,把县(市、区)作为工作主体,各县(市、区)可自行选择申报“补短提能”和“特色创新”的先后顺序,但都需要分三个层次对本县域的社区进行总体谋划、梯次推进,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在试点内容上,由“社区治理”到“五社联动”
      “试点示范”计划更多是从社区层面发力,重点在党建引领、空间营造、主体培育、特色服务、场景呈现上下功夫,提升社区治理水平。通过三年的探索实践,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元素已基本具备,但五社联动还不够充分。
      “优化提升”计划把“五社”联动作为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着力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既力求打造场景更丰富的社区,又着力在社工服务体系构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慈善资源链接、志愿者培养使用等上进行综合探索,使“五社”在社区治理这个综合场景中既发挥各自优势又实现联动互促,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在项目设置上,由“分线投入”到“整合资源”
      “试点示范”计划针对民政专项资金少且投入分散、难于有效利用的实际,强调推进“资源整合”,虽然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整合,但各业务口分线投入、资金资源 “撒胡椒面”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优化提升”计划除将原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与社区治理试点示范项目进行整合外,还将社工服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等每年下沉到社区的资金进行适当整合,力求使民政涉社区资金“一个口子下去”。同时,继续鼓励市县层面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社区的相关资金,实现“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

在检验标准上,由“软硬结合”到“形神兼具”
      “试点示范”计划制定了严格的绩效考核标准,以“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为基本取向和检验标准,确保试点效果可视、可触、可感、可及。
“优化提升”计划在坚持原有考核标准基础上,针对个别地方社区建设存在的“展板式”“盆景式”“输血式”“论坛式”“商业式”等偏差,更注重在社区建设和治理的内容上下功夫,既需要在硬件建设、环境营造上有必要的“形”,更需在“四自”“三共”“三人人”有可感的“神”。比如,鼓励社区发展服务性、兴趣性的“微组织”“志愿服务队”,探索社区需求与资源的供需对接机制,推进智慧化场景运用,支持兴办社区食堂,发展社区文化,增进情感认同,实现内外兼修、形神皆具。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罗少雄 )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