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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掏房租补贴鼓励毕业生就业

更新时间:2016-06-30 14:44:47点击次数:992次字号:T|T


   原标题:本科毕业2年内在宁就业还没房?房租补贴助你"留下来"


  无论你是外地大学生,还是来宁务工人员,南京将掏房租补贴鼓励你们留下来。南京市政府昨日举行发布会,公布了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政策。南京在全国率先将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对象扩容,从原来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以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为代表的新市民。

  新政解读

  三类人群可领租房补贴,全国首创

  南京市房改办主任颜江介绍,货币化租赁政策此前主要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此次将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全部列入保障范围,南京算得上是全国第一个。根据《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三类人群申请都必须符合相应的特定条件(详见本版政策问答)。

  三类人群租金保障期限不一,其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要符合领取资格就可以继续领取,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最高补贴每月1920元,最低300元

  南京市针对三类人群发放的租赁补贴实行“梯度化”。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赵书健介绍,此前南京市执行的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为,低保户14元/平方米·月,低收入家庭10元/平方米·月,保障面积17平方米。新政中,补贴标准和保障面积均大幅提高,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为20平方米。“测算显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口之家最多每月可补贴1920元,最少每月补贴300元;高校毕业生最多每月补贴1000元,最低每月补贴 600元;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人补贴360元。”赵书健说。

  明起可申请,要带租金发票

  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可向相应的部门提出租金补贴申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三审两公示”后获得批准。

  高校毕业生向所在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须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还要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保卡。外来务工人员则需凭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江苏省居住证》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在每月底发放至个人。

  发租房补贴,不会取代建公租房

  如今南京市推出租房补贴的政策,是否意味着以后就不建保障房了?

  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购租并举是我国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内容。加大货币配租保障力度,并不意味着不再配建公租房,但建设规模会较以前小一些。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对于租赁保障一直采取实物和货币配租两种途径,在四大保障房片区建设了1.1万套公租房。

  政策问答

  补贴给谁?

  哪些人可以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各类人群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给三种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宁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资格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户籍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

  2、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没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外来务工人员】

  1、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人员;

  2、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3、持本市合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条件;

  4、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补贴多少?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口之家最多每月可补贴1920元,最少每月补贴300元;高校毕业生最多每月可补贴1000 元,最低每月补贴600元;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人补贴360元。

  具体标准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低保家庭每人补贴32元/月/平力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补贴28元/月/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补贴18元/月/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补足至300元。计算公式:

  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家庭补贴标准×(家庭保障面积-现有住房面积)。

  *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为20平方米;家庭保障面积=人数×20

  【高校毕业生】

  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外来务工人员】

  租赁补贴标准每人18元/月/平方米,保障面积每人20平方米。

  怎么申请?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分别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具体申请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进行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的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公示10日;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并登报公示10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批准其申请。

  【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区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外来务工人员】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公示10日后,向所在地区政府指定部门申请复核。

  区政府指定部门复核通过后,将复核结果公示10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其申请。

  补贴多久?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应当在年审时自动申报家庭情况,各区重新核查租赁补贴人员领取资格,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其补贴档次直至停止发放补贴。

  【高校毕业生】

  租赁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外来务工人员】

  连续领取租赁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如何认定?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 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的机动车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74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

  实施范围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在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内实施,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制定本区域的实施办法。

  在宁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在全市十一个区内实施。

  新政反响

  政策给力,但提供租房发票有点难

  “这样的公租房保障政策很给力!”在宁工作一年的大学毕业生小余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现在他和别人合租,摊到个人也要1200一个月,等于可以让他少交一半的租金。但他同时也比较担心:“现在租房都是只有一个合同,房主根本就不会有发票,这样去申请是不是会被拒绝?”小余的观点代表了众多租客的心声。“按照政策规定,的确是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两者都要有。”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

  相关人士直言,要求提供租房发票的确操作上有一定难度,这也需要后续政策的配套和房屋租赁市场的规范发展,建议能够从实际操作性上出发,优化这一申请流程。
相关问题

  住了公租房,还能拿租房补贴吗?

  1 正在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尚未批准公示、已获批准正在等待选房、已入住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否重新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可以。需本人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已入住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及个人须退出公租房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2 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已入住公租房实物配租能否重新申请租房补贴?

  不可以。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外来务工人员只能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形式的其中一种,且只享受一次。

  3 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领取住房租赁补贴24个月后,能否重新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或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不可以。原因同上面第2条。(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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