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张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7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通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支持炼油企业加快办理升级改造项目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强化对项目建设和成品油市场的监管。
此外,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地方及企业应尽快制定专项实施计划,做好与本方案的衔接。炼油企业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快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并可按规定申请财政贴息资金补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装备制造企业应努力保障并优先满足升级改造项目的装备需求。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目标按期完成。
方案提出,通过加快改造项目实施,到2015 年底,主要保供企业具备国Ⅴ车用汽油5270 万吨、国Ⅴ车用柴油6170 万吨供应能力,加上区域内其它企业及周边地区富余供应能力,充分保障东部地区2016 年车用汽油6400 万吨,车用柴油5310 万吨的需求。2016 年底主要保供企业具备国Ⅴ标准车用汽油11090 万吨、车用柴油15590 万吨供应能力。与2017 年国内车用汽油12900万吨、车用柴油12110 万吨的需求量相比,汽柴油总量可以满足需要,其中汽油略有缺口,柴油相对过剩。通过其它企业富余产能的调剂,充分保障全国国Ⅴ汽柴油市场需求。2018 年全国需供应国Ⅴ标准普通柴油约5200 万吨。在完成国Ⅴ车用汽、柴油升级基础上,加快主要炼油企业普通柴油升级改造,积极发挥其他企业的补充作用,确保国内车用和普通柴油市场供应。
方案还提出,参考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加快油品标准制修订步伐,完善标准体系。2015 年6 月底前发布新的普通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尽快发布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标准(E10)、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及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标准。抓紧启动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Ⅵ)标准制订工作,力争2016 年底颁布并于2019 年实施。同时,尽快修订出台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力争2015 年底前发布。
此外,为更好完成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审核效率、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政策扶持、规范市场秩序七个主要措施。
(来源:光明网-经济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