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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条例征求意见 抛扔踩踏快递包裹拟最高罚5万

更新时间:2015-11-17 13:33:34点击次数:1861次字号:T|T

 

 

  “双十一”当天,北京申通物流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在分拣快递包裹。京华时报记者潘之望摄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双十一”过后快递包裹激增,野蛮分拣、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再次成为热点。昨天,国务院法制办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快递公司及从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最高可罚款5万元。此外,快递企业还应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焦点关注

 

  1关于野蛮分拣

 

  抛扔踩踏快件可停业整顿

 

  根据意见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规范操作,不得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而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完成递送服务。因特殊原因导致承诺的时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用户的同意。

 

  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因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造成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快递企业行为得以规范

 

  快递专家赵小敏告诉记者,这是抛扔快件行为的最新处罚规定,不过,罚款会由快递企业承担,并不会全部罚到快递员头上,更多是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

 

据了解,早在2013年,国家邮政局就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当时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赵晓光还介绍,野蛮分拣的界定是有详细规定的,要求快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易碎品不应超过10厘米。赵小敏表示,虽然早前就进行规定,但实际上抛扔快件问题并不少见。据赵小敏介绍,抛扔由两个原因导致,一是企业内部规范、流程化执行未跟上,另外在量能上存在问题,国内快递公司大部分还在使用人工分拣中心或者半自动分拣中心,在“双十一”这样快件量非常大的时期,分拣中心工人操作难免出现抛扔等情况。

 

  在赵小敏看来,快递条例更多的是属于行业规定,完全执行一定程度上面临难度。然而随着快递条例对罚则和快递企业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企业未来只能增加人手或者配备自动化机器人,采取流水线作业,这些做法都会增加企业成本。预计未来同城快递和中小型快递很难生存,快递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未来快递价格也将上涨,不然很难适应行业的发展。

 

  2关于用户信息

 

  企业应定期销毁快件运单

 

  据悉,此前快递行业经常发生单号信息被贩卖情况。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也再次对用户的信息安全进行强调。意见稿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意见稿明确,未按照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或出售、泄露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或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解读运单信息一般留存一年

 

  据记者从快递企业了解,在快递单据用户信息的保护上,快递公司会定期清理电子数据库中的数据,而实体运单则是每天进行封存,在确定数量无误且没有投诉信息(一般留存一年)之后,过期的运单将在邮政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备案并送往造纸企业销毁,对快递单进行粉碎造纸浆、再生纸的无害化处理。申通方面人士表示,随着《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用户信息安全进行更详细规定,未来相关部门也将加大对快递企业的监察力度。

 

  □业内反应

 

  条例有助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昨天,申通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条例》和邮政法相比,更契合快递企业的发展现状,是对快件投递整个流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对企业的格式合同、投递时限、加盟经营都提出要求,还重点强调快件安全问题,有利于快递企业进行自我管理,也有助于形成一个覆盖范围更广、更细致的行业标准。

 

  申通方面同时强调,目前《快递条例》还在征求意见,如果后续能出台更多细节,企业执行会更好。“以对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处罚为例,抛扔行为如何定义,罚款是针对单件还是区域并没有进行区分”,申通方面内部人士表示,随着《快递条例》细则的出台,企业也将加强自律,以后快递行业将更多借助科技手段,利用自动化代替人工。

 

  快递车辆问题尚需解决政策

 

  据了解,受“货车限制进城”、“客车不能改装”、“禁摩限电”等政策影响,“灰色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始终笼罩着整个快递业。此次意见稿中再次提及了快递车辆的出行问题,表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快递服务需求和道路通行情况,合理确定从事快递服务机动车辆的通行区域和时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给予通行便利。

 

  不过,赵小敏表示:“快递是门到门户对户的派送,理论上不应该限定区域和时段,对区域和时段加以限定也会影响派送时效。”赵小敏认为,意见稿实际上是将快递车辆问题下放到各个县市,但最终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快递车辆通行问题,尚需进一步的政策规定。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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