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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公布《规定》严厉打击网络直播“伪慈善”

更新时间:2016-11-16 11:59:42点击次数:1828次字号:T|T

  原标题:严厉打击网络直播“伪慈善”

  要更好地解决“伪慈善”的问题,需要民政、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局面。同时,互联网直播服务者必须从源头上整治网络直播“伪慈善”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

  日前,这样一个视频进入公众视野:两名男子安排四川省凉山州某村村民站成两排并给村民们发钱,但直播结束时,又从村民手中把钱收回。这幕闹剧的发钱人“快手杰哥”承认,这么做是为了增加网络直播的粉丝数和观看量,让“粉丝多送礼物”。目前凉山州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公布,已经将进行伪公益活动的相关人员驱离凉山,呼吁被骗网友报案。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通常情况下,一些直播平台的网络主播甚至可以演出吃灯泡、飙车、扮丑搞笑等,引得粉丝纷纷花钱“刷礼物”。但是,“伪慈善”行骗手段在直播平台粉墨登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等法律,并有诈骗嫌疑,值得包括直播观看者在内的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高度警惕。

  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慈善法》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本案中的网络主播通过造假方式,将粉丝刷礼物的钱中饱私囊,涉嫌构成诈骗行为。为了避免自己的爱心被人利用,社会公众在面对“假慈善”诈骗行为时,除了要自觉抵制一些夺人眼球的诈骗手法,还应及时向公安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要更好地解决“伪慈善”的问题,还需民政、公安等部门重拳出击,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局面。民政部门可以在募捐、捐赠者资质、活动上严格把关,在中西部偏远山区可以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和公告慈善募捐者资质、钱款去向等信息;公安部门可以利用派出所贴近百姓的优势,普及防范新型诈骗的知识,对伪慈善者依法严格惩处,以儆效尤。

  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实施先审后发管理,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因此,互联网直播服务者必须从源头上整治网络直播“伪慈善”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彻底铲除可能滋生网络诈骗行为的土壤。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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