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疆哈密中院积极组织两级法院相关人员开展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分别从制度建设情况、下达到位情况、开支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使用效益情况等五个方面对2013年以来拨付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哈密市两级法院对管理使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总结交流,对使用中存在的特殊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挖掘和整改,并将自查结果上报高级法院。
此次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法院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今后,哈密市两级法院将会继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与岗位职责,提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总结经验,认真整改不足,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虚心接受群众对我市法院财务工作的建议与指导。(冯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