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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 主动错避峰用电 每度4角钱

更新时间:2022-07-04 14:04:45点击次数:40857次字号:T|T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富) 记者2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用电,助力四川电网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据悉,对主动参与并有效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为0.4元/千瓦时。 省发展改革委称,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措...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富) 记者2日获悉,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四川电网试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政策,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避峰用电,助力四川电网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据悉,对主动参与并有效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通过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执行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电价标准为0.4元/千瓦时。

省发展改革委称,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措施之一,通过经济激励鼓励用户与电网企业签订协议,约定在系统电力供应不足时,通过用户主动错避峰用电,助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当国网四川电力预测用电负荷需求超过最大供应能力,预计将出现全网或局部电力电量供需缺口时,可启动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

据了解,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为约定响应。响应启动后,由国网四川电力根据电力电量供需缺口规模,提前1天向主动错避峰负荷资源库内的电力用户发布响应规模、响应时段等。电力用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确定是否参与响应及参与响应的负荷量。

用户在响应时段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一是响应时段最大负荷不高于基线最大负荷;二是响应时段平均负荷低于基线平均负荷,且其差值不小于约定响应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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