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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更新时间:2022-11-28 16:40:30点击次数:39574次字号:T|T
原标题:云南新增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实施22项新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新增的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为: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航运公司符合证明查询、核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查询、核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变更;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特殊缴费申报;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退还误收多缴保险费申请;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通知》要求,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新增一批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逐步推出更多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统一“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提升线上“跨省通办”服务体验,推动线上线下办理渠道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各地、有关部门要通过省平台“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统一提供“跨省通办”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网上办理“跨省通办”业务“一端申报”;进一步简化网上办理环节和流程,在集中查询、在线导办、精准推送、属地办理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一网通办”;在“一部手机办事通”开设“跨省通办”专栏,推进证明证照查验、信息查询变更、资格认证、年审年报等更多简易高频事项“掌上办”。此外,《通知》明确,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面设立“跨省通办”窗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开设“跨省通办”窗口。(李丹丹)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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