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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开展消防“五清”活动

更新时间:2015-07-24 13:24:44点击次数:85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通讯员 邹厚虎张琴)723号,湖北秭归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秭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劲峰,县房管局、消防大队和辖区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晓主持召开。

 

   会上,秭归县消防大队教导员杨元贵通报了近期发生在河南、湖北的两起重大火灾事故,并宣读了《秭归县关于集中开展居民住宅“五清”活动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随后,茅坪镇滨湖、西楚、橘颂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辖区居民小区突出的火灾隐患。

 



   会议指出,力争通过三个月的努力,进一步规范居民楼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达到走道内及走道电缆井、管道井、配电间内不应堆放杂物;楼梯间不应设置烧水间、储藏室、垃圾道,不应违规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不应被封闭、堵塞和占用,不应违规存放电动车、充电;阳台内不应存放可燃易燃或易爆物品;不应锁闭通向屋顶平台的疏散门,屋顶不应乱搭乱建,不应堆放杂物;不应在庭院内生火做饭,不应存放可燃易燃或易爆物品,应保持通道畅通的要求。

 

   会议强调,要强化网格管理,开展排查整治,对于不能在网格内就地解决的问题,网格员应当逐级上报至社区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要全面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分别对“五清”工作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要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相关工作情况要纳入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年度责任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评内容。对于工作不力,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影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劲峰结合秭归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清理”的目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楼栋的主体责任,研究具体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二是要明确清理的标准及方法。要研究新方法,明确清理的重点,通过开楼栋会等形式搞好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三是要解决三大难题。要突破物业管理不力、楼栋主体不明、消防通道不畅三大难题,强化业主、物业、住户、主管部门等各方责任,多措并举,把消防“五清”活动狠抓落实。四是要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通过电视台、消委办定期不定期暗访,通报整改进度,对于屡查不改要依法进行处理,一旦发生事故要倒追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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