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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大勇“镜子”面前,有多少干部汗颜?

更新时间:2016-04-14 14:43:42点击次数:1311次字号:T|T


    据四川日报报道,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廉洁四川”网站推出“用39岁短暂人生定格忠诚、干净、担当——向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许大勇同志学习”专题网页,搭建网上学习阵地,开展“我为大勇献枝花”网上缅怀活动,掀起学习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新一轮热潮。

    许大勇,1975年出生,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主任。2015年4月1日,许大勇和结发妻子龚丽出车祸,伤重去世。在许大勇去世一周年之际,四川省纪委为啥还要号召全川纪检干部向他学习呢?个别基层纪检干部对此感到有些不解,有的甚至还持有异议。

    是的,许大勇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男人,一个常年工作在基层的普通的纪检干部。在他短暂的一生中,所有的经历看上去都是如此平凡,即便人们在他去世之后将他总结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对他来说,不外是如同每一个身在一线的纪检干部一样,只尽力去做好了每一件小事。

    那么,四川省纪委为啥要掀起学习许大勇同志先进事迹的新一轮热潮呢?就因为他是一个身后存款仅2200余元的纪检监察干部?一个只买得起二手面包车的基层公务员?一个兑现不了给女儿买新衣服承诺的年轻父亲?一个年届四旬却仍不得不“啃老”的年迈的儿子?一条在因意外而戛然而止的平凡的生命?不是,显然不是。而是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许大勇在短暂的生命中,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忠诚诠释了一个人民公仆的价值,用行动诠释了一个纪检干部干部的责任,并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很好地回答了“人为什么活着”,“人怎样活着”等人生观的命题,用行动铸写了对党的事业的忠诚与担当。

    我们在许大勇的先进事迹中看到,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间,廉洁奉公、敢于担当、恪尽职守、诚实履职,牵头查办各类案件20余件,积极参与库区移民和精准扶贫等重大工作,认真践行了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其清廉纪检干部形象深入民心。这些,正是新时期新常态下,我们的党和国家建设所需要的好作风、正能量,是应该大力倡导和鼓励的。在许大勇这面“镜子”面前,部分干部是惭愧的、汗颜的。
近日《半月谈》记者在多个县调研了解到,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超发奖金、超配职数等非常规的干部激励手段行不通了,部分干部深感推动工作缺少“抓手”,加上权力受到监督,“无油水可捞”成为常态。于是,盼望从风险和压力大的实职改任清闲但待遇不少的虚职,已成为一些基层局长、副局长们的官场心态。在西部某县,去年就相继有10位局长和副局长向县领导提出改任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虚职岗位;发改局长、财政局长等实权人物也申请“实改虚”。当地一位正科级干部说,最后县委书记发话,谁改任就审计谁,事情遂不了了之。
有论者认为,辩证地看,“实改虚”现象的出现不是一件坏事,这体现了干部队伍的“自我净化”。一些人既然能力不强,作风也不过硬,那让其“靠边站”,是对岗位的负责,这也体现了“能上能下”。相比较而言,一些官员无心无力,还让他们霸着位子,反而是一种大问题。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提出“实改虚”的局长、副局长,有的是由于权力受到监督,“无油水可捞”成为常态,权力不能谋私利了,而放弃手中实权的。由此可以推想,他们曾经信誓旦旦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多么的言不由衷,是多么的虚伪。而所谓的“为人民服务”,潜台词恐怕只有“为人民币服务”了。
可喜的是,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治党重要原则得到了强化和落实,一批又一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遇事推诿不敢担当的干部,陆续受到撤职、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4月13日,国务院公布山东疫苗案处理结果,依法依纪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下一步还要坚决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和失职渎职行为,并根据案件查处情况,提出进一步问责处理意见。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享年39岁的许大勇同志,无疑是全体党员“两学一做”的一面镜子。
   

   作者:四川省什邡市水务局 易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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