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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的思考

更新时间:2016-06-27 17:03:21点击次数:1954次字号:T|T
【队伍建设调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的思考

 韩雨  赵芬

   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障,民警违法违纪情况是衡量队伍建设成效的“晴雨表”。作为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证件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注册登记、安全检查、执勤维稳等日常业务中,无一不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发展;基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能否秉公办案、公正执法、廉洁为民,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的声誉和形象。

   当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转型、改革进入深水区的新形势下,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下,切实加强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将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确保民警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发挥防控评估工作以警为本、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的积极作用。笔者结合基层民警存在的违法违纪“风险点”,就如何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机制,在“事前”解决风险问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建设是纯洁公安队伍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价值观念的改变,基层民警的思想和行为也在发生变化,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不仅要面对日益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同时也要面临社会各种各样的诱惑。因此也是公安队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高危时期,队伍风险防控任务日益艰巨。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要想肩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重任,就必须强力推进队伍风险防控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防治腐败的源头治理,因此加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建设是新形势下纯洁公安队伍的必然要求。

 (二)推进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建设是净化公安队伍的有效手段。公安队伍风险防控建设,目的是提前处置民警在执法办案、证件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注册登记、安全检查等业务运行过程中各种诱发腐败的风险,达到较好的预防效果。因此它必须是以预防为先,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在民警出现苗头性问题时,通过打招呼、早提醒、早谈话,督促其廉洁奉公;对于有轻微违纪行为,群众有反映的同志,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多种方式予以纠正,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把违法违纪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推进队伍风险防控建设,是新形势下净化公安队伍的有效手段。 
 (三)推进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建设是优化公安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安民警掌握一定的权力,特别是在执法办案、户籍办理等业务中,分管该项工作岗位的领导、民警和业务操作员,往往成为拉拢腐蚀的对象。可以说,违法违纪风险无处不在,因此推进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建设,是推动民警廉洁从政的客观需要,也是优化公安队伍的迫切需要。

   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例的特点

   2016年1月至3月,全省公安机关共录入立案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29起,涉及民警47人。从统计情况分析,一季度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总体明显下降,尤其是民警违反警务纪律类案件下降幅度较大,同比下降800%。但仍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和特点,一些常见性、顽固性问题屡有发生,一些潜在性、深层次问题有所显现。

 (一)失职渎职类案件居高不下且上升趋势明显。一季度该类案件的起数和人数分别占违法违纪案件总数的65.52%和74.47%,同比上升46.15%。典型案例有: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民警文璐滨、王言锋、谢筱枫非法占有涉案财物案。绵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民警陈奕舟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案。

 (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有所增多。一季度该类案件的起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35%和8.52%。典型案件有: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万源派出所民警梁晓兵破坏公物案。

 (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案件屡禁不止。如省厅交管局装备财务处行装科副科长曲宗林违规占用公私财物,收受礼金礼品案。

 (四)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仍然存在。这类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反响,给公安机关形象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公安民警违法违纪“风险点”的原因剖析

 (一)社会负面影响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导致社会经济结构、利益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一些民警特别是部分年轻民警互相攀比、心理失衡,对公安机关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之间存在的收入待遇、职级解决、工作辛苦程度等差距有看法,在心理上产生了失落和不平衡,影响工作状态、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功利主义盛行。有的精神颓废,工作消极,简单粗暴,责任心不强;有的热衷于经商、做生意,入股企业,违规经商办企业;一些民警执法理念发生偏差,借执法办案的名义,千方百计隐案、瞒案,谋取小集体和个人利益;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在执法活动中不严格、不文明、不公正,有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严重侵害了群众的权益;有的政治上不坚定、纪律观念淡薄,经受不住诱惑而丧失抵御能力,利用手中权力搞权钱交易,违法违纪,成为金钱、物欲的牺牲品。

 (二)政治教育学习差。基层民警长期处在紧张的值班、备勤、处警、处理案件、调解纠纷、安保、消防检查、入户调查、户籍办理、特行管理、重点人管控等等快节奏业务工作中,加之工作绩效考核压力大、责任压力大等方面原因,存有重业务轻政治、重行政轻党建的倾向。没有切实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易使得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就案件办案件,就查处违法行为而查处违法行为,忽视自身的政治学习。同时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往往实行“动员—学习—查摆—整改—总结”的单一模式,往往是“做表面文章、走过场、搞形式”,而无法完全使得民警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抵御住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分不清是非对错,走上偏离廉政、勤政的轨道,严重的甚至走上违法违纪道路。

 (三)日常监督管理弱。在基层纪检督察工作中,对民警的监督往往停留在问题的事后查处上,缺少对事前、事中的预测性、动态性、防范性监督,致使一些人心存侥幸,助长了个别民警跨越界限、涉足禁区的胆量,在法与非法的分水岭上“走钢丝”。一是内部监督职权受限。就基层公安纪检监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实质要求看,所队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乃至“一把手”,应当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基层纪检监督工作面临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状况,对上述层面重点对象的监督制约既难以操作又较为乏力,未能纳入内部监督的主要视线。二是监督领域狭窄。由于同级监督大都以对中层领导和民警工作圈的监督为主,少数纪检监察督察民警存在畏难心理,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中层领导和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很少涉及,监督制约的触角狭窄,存在明显的监督空挡和盲区。三是单位监督管理不力。大多数单位重业务、轻队伍管理,存在“三多三少”,即“传达多,消化少;强调多,检查少;讲得多,落实少”的现象。一些单位领导喜欢当“好好先生”,做“和事佬”,发现问题不敢上报、不敢处理,怕得罪民警,愿意当泥瓦匠“和稀泥”,也愿意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愿意当铁匠“硬碰硬”,这样一来一些民警当然有恃无恐、我行我素。

 (四)自身素质要求低。有的民警对自律要求不严,纪律作风松弛,或多或少存在有工作按部就班,缺乏积极性和创新性,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手机、扎堆聊天,甚者以权谋私,对群众“吃拿卡要”、违反规定为违法者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特别是“八小时”外的自律不严,表现为交友不慎,社交圈关系复杂,生活过“散”,等问题,为违法违纪埋下隐患。 同时有些民警受传统执法意识的束缚,仍然存在“我就是法”等错误思想,在执法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跳出党风法纪的界限,以个人的意志办事,执法违法。

   四、基层民警违法违纪风险防控的对策

   目前队伍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虽然是个别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的发挥,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发展。因此,必须着力铸造忠诚警魂,科学管理队伍,培育优良警风,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警察职业的认同感。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各类党建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警增强政治定力、强化宗旨意识、坚守职业操守,真正把信仰的“种子”植入灵魂,把忠诚的“基因”融入血脉。建立公安职业荣誉仪式制度,组织民警清明节祭奠公安英烈,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举行升国旗活动,在民警入警入党、立功授奖、晋职晋衔、退休离职等职业生涯节点举办简朴庄重仪式,培育民警职业情感、弘扬公安优良作风。

(二)深化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民警的整体素质。法律素质既是政治素质,又是业务素质。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轮值轮训等方式加强执法主体的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民警治安管理法、交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尤其要加强对一线执法民警掌握和熟练运用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能力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依法办事、秉公执法的素质和能力,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合法、不规范问题的现象,直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岗位违法违纪风险问题的发生。同时实行严格考核奖惩,杜绝不具备规范执法素养的民警进入“高危”执法“实权”岗位。

 (三)严肃依规执纪治警,增强违规民警的风险感。公安机关是纪律部队,铁的纪律离不开队伍过硬素质和良好作风。抓好民警队伍违法违纪风险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带头执纪,发挥表率作用,在全局形成一级抓一级 , 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的“零容忍”,切实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守住法律和道德“两条底线”。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真正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

 (四)发挥监督机制作用,多管齐下保证民警拒腐防变。一是强化制度监督。针对基层民警的特殊性,紧密结合各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针对易存在的违法违纪风险,采取民主评议、信访监督、问责评议、述职述廉等办法,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组织纪律性强、综合素质高的领导、先进党员代表成立警务监督督察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刑事个案、行政个案、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起诉等等方面开展监督活动。同时,通过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建立起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民警之间、上、下岗位之间、民警之间互相监督的制约机制,及时解决执勤执法方面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地方人大、政协和党委、政府及各级纪检部门的监督管理,邀请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新闻媒体等部门负责人作为“特邀监督员”,定期组织座谈会,对民警日常表现进行明察暗访并听取相关廉政意见建议;同时,采取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在辖区内人群密集场所设置投诉举报信箱、在所队窗口单位设置民警执法监督栏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强化家庭监督。采取定期上门家访、民警家庭聚会等形式,主动向民警家属了解民警的生活状况、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活动圈,征求防止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与民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与单位一起保证民警拒腐防变。(作者来自四川江油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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