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心声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百姓心声 > 正文

如何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模范?

更新时间:2016-08-26 14:36:00点击次数:762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我们党从成立到现在95周年了,95年来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他在井冈山时期就亲自为工农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一是行动听指挥,二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是打土豪要归公。其中第一条是管总的,既是政治纪律,又是军事纪律、组织纪律;后两条分别规定了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后来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一直唱到现在。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江泽民同志在《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一文中指出:“我们讲加强政治纪律,最基本的就要遵守党章,按党章的规定去做”。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八荣八耻”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习近平同志更是有一系列重要论述说明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等,是由党的先进性的性质所决定。当前,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是好的。但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也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存在纪律松弛的现象,甚至有的我行我素,违纪违法。我们党是一个有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所以,我们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充分认识纪律松弛的严重危害,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下面,从三个方面浅谈遵守党的纪律的必要性

   一、自觉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肃政治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新疆特别是南疆是反分裂斗阵的主阵地,政治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是第一铁律,必须放在首位,任何时候都严格遵守,每名党员干警都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政治上坚定了,信仰就坚定了,同一切敌对势力做斗争的勇气就油然而生了。政治纪律、政治信仰是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灵魂高地。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要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这里重点突出是集体,不是个人,重大事件都要大家研究讨论后才能决定,即体现了民主性,又防止了一言堂。要坚决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用纪律、制度去管人、管事、管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用强大的正能量冲击、冲散小股负能量。

   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近些年,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的现象比较突出。从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经济类案件一直处于第一位,集中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这类案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影响,牟取非法利益。这是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栽跟头的重要原因。认真遵守经济工作纪律,强调经济工作纪律,就是要提醒领导干部(法官)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犯错误。如果钱财来路不正,放在家里怕偷,带在路上怕抢,存进银行怕查,迟早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所以经济工作纪律的这根弦要时刻紧绷着,时刻牢记“伸手必被抓”的道理。

   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我们要特别强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法
院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地方,所以我们更好主动做好群众工作,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同时,践行群众路线也是中院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很多业务庭室在为民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法官职业的专业性很强,对于宣传报道工作不是很了解和熟知,有些好的正面的没有传播出去,这就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的人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改变对法院的看法。

   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纪律修养,不断增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只有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才有可靠的保证。

   二、自觉维护党的纪律

   首先,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这种自觉的特性是因为,我们每名党员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大家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政治纲领、共同的奋斗目标,而执行党的纪律是实现这些纲领和目标、实现自己崇高理想和信念的根本保证。因此,要把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看作是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还有党的纪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集中地体现了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也体现了每个党员的个人意志。在讨论和制定党的纪律的过程中,每个党员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这个全过程。

   因而,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也是每个党员尊重自己民主权利的体现。

   第二,党的纪律是严肃的纪律。党的纪律一经制定并通过施行,对每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适用,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某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不能以某一纪律对自己是否有利而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口头上坚决拥护,执行中却打折扣;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把对党的纪律的遵守与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责任,认真谨慎地履行,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谁违犯了党的纪律,谁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予纪律处分,不允许任何违犯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党的纪律的执行。

   第三,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遵守纪律的特殊党员,不能强调地域特殊、行业特殊和部门特殊,而忽视党的纪律,也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党员领导干部切不能自恃位高权重,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甚至只用党纪来管别人,而不让别人用党纪来约束自己;在执纪问题上亲疏有别、内外有别、宽严有别,这些都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三、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模范

   所谓纪律修养,就是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接受考验,养成遵守纪律的意识、维护纪律的意识、同违纪现象作斗争的意识,而且要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纪律修养,就是要培养上述“三种意识”、切实增强“两性”,这是一种起码的要求,也是一种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和运行,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实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在这里党员干警更要带头自觉加强纪律修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形成全院上下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院内制定制度的氛围和习惯。

   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自觉地按照党的各项纪律去奉公行事,去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四讲四有”的要求。首要的是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地委和院党组的决定。坚决维护党上级党组织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克服为了个人利益,搞小团体主义的错误倾向。党的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等等,都是很重要的纪律,都要严格遵守,不能违犯。

   维护党的纪律,就是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自觉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党章和《准则》都明确规定,当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共产党员要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好的典型。但同时也应看到,还有极少数人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对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有的面对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不讲正气;还有的对那些主张正义的人不支持、不表扬,态度暧昧,生怕支持一个得罪另一个。这些现象既是党纪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对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共产党员基本标准缺乏理解的反映。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犯,都是同党的宗旨和性质相对立的,都是与“两学一做”的要求格格不入的,每个党员干部都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

   综上所述,我们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利,党员法官更要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两学一做”中彰显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践行依法治国理念,推动依法治疆进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文/史志锋)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