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金融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财经金融 > 正文

最高检:贪渎并惩 严查六类食药品监管职务犯罪

更新时间:2016-08-03 15:51:00点击次数:844次字号:T|T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贪渎并惩,重点查办六类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贪渎并惩,重点查办六类职务犯罪案件:
  一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曝光,损失后果严重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渎职犯罪案件;
  二是食品药品安全恶性事件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
  三是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药品行业“潜规则”不闻不问,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四是以罚代刑,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不移交的渎职犯罪案件;
  五是徇私舞弊,伪造食品检验结果及动植物检疫结果,或对应当检验检疫的不检验检疫以及延误出证、错误出证的渎职犯罪案件;
  六是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

  《通知》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要深入查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问题,形成高质量的预防调查报告,促进主管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和解决监管空白等问题。


   来源:中新网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