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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综治委联合十八家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 ——添加剂成食品行业“重灾区”

更新时间:2013-12-26 10:47:40点击次数:1347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记者马利民 通讯员简华)近日,成都市综治办根据四川省委政法委《关于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中开展六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平安稳定形势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联合18家综治成员单位集中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压事故,保平安”、打击“两抢一盗”、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及劳资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市场秩序整治、生态环保问题整治、校园周边秩序整治9项专项行动。


“我们根据省上的要求,结合成都自身实际,从11月开始,开展了九项专项行动,预计整个行动将在明年的1月底结束。现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初见成效。”成都市政法委研究室主任韩涛说。


成都市食安办为确保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全市实际印发了《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排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通知》。


“根据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和有关案件线索,我们认真细致做好调查暗访工作,集中力量和时间,查处一了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大要案件,在滥用食品添加剂这一块尤其严重。”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局副局长汤毅说,今年,成都市金堂县食药侦大队根据前期经营的线索,联合县工商、质检、食安办等部门,在栖贤乡查获一非法加工血旺的“黑作坊”,现场查获待售“血旺”600余斤,经现场抽样送检,甲醛含量为332mg/kg。经查,自2011年起,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为使血旺能长期保鲜、防腐,在生产血旺过程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甲醛,共计销售4万余斤,销售金额达60余万元。根据《刑法》第14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王某某、刘某某被金堂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3-5年有期徒刑。


据汤毅介绍,在专项整治中检查发现,餐饮单位违法滥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有明矾、泡打粉、日落黄、胭脂红、硫酸铝钾。


据悉,专项整治至今,成都市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食品添加剂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目前已打击处理16人,其余正在报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过程中;发起涉食品添加剂全国性集群战役3起,破获公安部、四川省公安厅督办案件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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