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理论前沿 > 正文

三明市首例营运客车酒驾严重违法行为被查

更新时间:2019-05-22 10:54:13点击次数:54590次字号:T|T


         本网讯(俞礽建 刘丽梅) 5月21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大队在开展日常勤务检查中,查获了首例酒后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一大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10时20许,执勤民警在205国道碧湖检查执法站执勤时,前方驶来一辆车牌号为闽GY6179号客运车辆,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检查中,执勤人员闻出其身上到散发着一股酒气。民警立即对郑某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达到62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员,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