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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储热式暖手器消费提示

更新时间:2021-01-27 14:05:35点击次数:30494次字号:T|T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局依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暖手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99-2009)对储热式暖手器开展了风险监测工作。经监测,发现储热式暖手器存在使用动物外形、电极加热液体及过压保护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有可能引发触电、烫伤、爆裂等人身安全事故。  

对此,该局发出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储热式暖手器产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购买时当场打开包装检验,进行试用,并索取有效发票,以备出现纠纷时,作为维权依据;购买合理价格的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二是观察产品外观,外包装应完整,无损坏等迹象,产品表面应洁净,做工是否精细、材料的厚度是否能达到耐热要求以及产品的水塞是否连接紧密等,不应有明显磨损、手感异常等缺陷。三是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与清晰,产品标识应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加热类型、产品合格证明、使用注意事项以及是否标注电极式等。四是产品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和警示说明,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警示要求进行使用。五是储热式暖手器在充电时,人不可长时间远离,充电完毕后及时断开电源,电暖手器不可与电源线长期连接,并将电源线拨离电源插座,建议使用安全年限最好不要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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