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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四川广元在行动

更新时间:2014-12-05 16:10:44点击次数:1359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谭超)昨天是第14个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从1125日起,四川省广元市以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十大亮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任务,国家宪法日的意义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营造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面向宪法宣誓

 



“我向宪法宣誓,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1125日,在瑟瑟寒风中,我市72名干警,代表全市政法系统工作人员,面向《宪法》庄严宣誓,承诺在工作中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努力奋斗。这次活动是国家将124日法制宣传日改为国家宪法日以来,我市(广元)举办首个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第一个大型活动。

普及宪法知识

 

122日的旺苍县木门镇,街道上人头攒动,一场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拉开了帷幕。活动现场,各单位悬挂了法制宣传标语、制作了法制宣传展板、设置法律法规咨询台,法制宣传工作者们发放着手中的宣传资料,不厌其烦回答着群众的咨询。活动当天,现场发放了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0余份,《农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2000余本,接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

 

市城区的南河凤羽广场上,一场由利州区南河街道办事处精心筹备、宣传宪法知识的法治文艺节目,在121日隆重上演,此次演出共持续了两个小时,喜庆的音乐、欢快的舞蹈、悠扬的歌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群众,围观的人群里不时响起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和会心的欢笑。


      124日,伴随着一阵手机铃声,一条由社情民意平台发送的短信息,显示在广大手机用户的屏幕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弘扬宪法精神

 



“在我国,《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也被成为母法,其他一切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在青川县红光乡中心小学高年级的课堂上,关庄司法所所长正在给学生们讲述着关于宪法的知识,学生们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用心倾听着。

 

在南河汽车站旁的马路边上,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担任法制教育义务宣传员,正在对着路过的行人们大声宣传着:“同志们,今天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这一决定彰显了党和政府依宪治国的坚定决心,也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高度法治化的新阶段……”

 

124日当天,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的校园里,在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大门口,在荣山监狱的老生活基地内,在劳动大厦、转盘路口、利州广场等人流如织的地方,过往的行人手中都多了一份宪法宣传资料,停下忙碌的脚步,仔细的阅读着……

 

据统计,124日当天,全市(广元)共设置法治宣传服务点、法律援助服务点、法律咨询服务点等237个,出动宣传车78台,张贴“国家宪法宣传日”标语156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4300余份,市、县(区)分别组织9场次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宪法宣誓活动,参与人数共计27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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