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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联手 助力农民工讨薪

更新时间:2014-12-12 13:07:14点击次数:1200次字号:T|T

 

 

郑州中原区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巡回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至郑州市总工会代表现场旁听庭审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曹逢春 陈若禺 张冬菊)临近岁末,忙碌了一年的劳动者们有人因为没有拿到工资在发愁;有人在工作中受了伤,赔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位。为更好地解决劳动者们遇到的困难,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1211日上午,郑州市中级法院、中原区法院和惠济区法院联合郑州市总工会,通过巡回审判、现场集中发放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普法宣传等一系列活动,掀起了郑州市两级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一次高潮。

 

上午9:30,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中原区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在郑州市总工会宣布开庭,台下坐满了百余名工会邀请的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代表,他们将通过旁听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现场学习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郑州两级法院的法官向群众发放维权手册



案情回顾:

 

201281日,39岁的苗女士与郑州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该劳务公司派遣到郑州一家食品公司工作。在该公司,苗女士仅仅工作了9个月,就在一次清理压面机的时候被机器绞伤了左手。

 

事发后,劳务公司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后苗女士又向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伤残等级和停工留薪期鉴定,确定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四个月。但劳务公司和食品公司却均不愿承担苗女士的工伤保险责任,无奈,苗女士到中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劳务公司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43千余元。此案经过仲裁,裁决劳务公司共支付苗女士各种赔偿32千余元。


      然而就是这几万元的赔偿款,事故发生已经一年多了,苗女士却始终没有拿到,更令她没想到的是,劳务公司由于不服仲裁裁决,反而将苗女士起诉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请求判决不予赔偿。从受害人转眼变成了被告,苗女士心急如焚,她不明白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代农民工从郑州中原区法院院长徐薇手中接过2万余元执行款



庭审现场:

 

法庭上,劳务公司称,苗女士虽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随后苗女士被派遣到食品公司工作,食品公司是直接的受益者,劳务公司仅是收取了很少的服务费。在与食品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派遣人员工伤治疗期间,员工基本工资的发放,劳务公司和食品公司各承担50%”。现在仲裁裁决由自己承担全部工伤责任,劳务公司觉得他们是代人受过。且对于赔偿标准,劳务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在2013年,按照我省的相关规定,应以2012年的郑州市在岗职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苗女士要求以2013年的标准计算显然并不合适。

 

苗女士的代理人指出,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的内容,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遭受工伤事故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因此,劳务公司承担苗女士的工伤责任并非代人受过,其可以在承担责任后向用工单位追偿。且苗女士与劳务公司是在2014年初解除的劳动关系,按照我省相关规定,赔偿标准应以上一年度也就是2013年的郑州市在岗职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这点没有错误。

 



郑州惠济区法院法官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庭审结果:

 

庭审过程中,法官曾试图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劳务公司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调解失败。经过合议,法院当庭宣判,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务公司请求不予支付苗女士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判令劳务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苗女士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32218.12元。

 



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向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



【以案说法】

 

宣判后,主审的李建丽法官告诉记者,劳动者发生工伤,应由用工单位或者是由劳动者本人、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还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和停工留薪期认定,便于日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倘若用人单位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若不予受理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往往相互推诿,劳动者依法可以直接要求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根据与用工单位的约定,向用工单位另行起诉解决,这样更有利于劳动者的维权。李法官还提醒劳动者,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要约定免除派遣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以免为维权设置更多的障碍。


  

郑州市总工会林增志副主席向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



    锦上添花:

 

庭审结束后,在法庭外,郑州市中级法院王志民副院长、郑州市总工会林增志副主席、中原区法院徐薇院长、惠济区法院蔡理亮院长分别向到场的4位农民工代表发放了共计92万余元的被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位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接到法院通知后,专门背着个大包前来领钱,他表示近年来法院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力度非常大,效果很好,为农民工兄弟解决了实际的困难,回去后,他要把现场的情况告诉大家,让大家切实感受到法律带来的正义和温暖。

 




郑州惠济区法院院长蔡理亮向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



就在发放款项的同时,由郑州市总工会牵头,10多名法官、律师代表参与的维护农民工权益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也在同步进行,现场发放各种宣传品数百份,5块展板上关于劳动者如何维权的内容也引得许多群众纷纷驻足,活动在一片热情的赞许声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郑州中原区法院的志愿者接受群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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