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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中院加强节前廉政教育

更新时间:2015-01-22 10:09:37点击次数:188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韩晨)春节将至,年关也是“廉关”。为确保干警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的春节,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多举措开展节前廉政教育,打好廉洁“预防针”,增强干警“免疫力”,确保广大干警廉洁过节。

 

强化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地区纪委有关节日的廉政规定,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向干警通报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丰富载体,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利用廉政教育短信、局域网播放廉政警句、撰写廉政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提醒干警在节日期间更加注重司法廉洁,做到警句于心、警钟长鸣,切实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严明纪律,明确要求。要求广大干警在节日期间自觉做到不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不参加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娱乐活动;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及其它节礼;不参与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不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赞助等。要从我做起,切实加强对自身和亲属的教育和约束,做“廉洁过节、勤俭过节”的表率。

 

强化督察,落实防控。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新常态”,盯紧重要节点、关键时段,加强对“四风”方面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行为,坚持严肃查处,严肃追究责任,真正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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