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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妇结扎致死获赔百万 多名责任人被追责

更新时间:2013-04-10 15:42:23点击次数:1404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3月19日,湖北省通山县42岁妇女沈红霞在当地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做结扎手术后死亡。据沈红霞丈夫程世雄称,家属获得100万补偿金,条件是“自愿放弃责任追究”。

沈红霞丈夫程世雄昨日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沈红霞已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即将成年,小儿子1岁多。

程世雄称,今年元宵节过后,村里计生工作人员和县上下派的工作人员约七八人到他家,劝说沈红霞做结扎手术。程世雄说计生干部前后到他家六七次,“我妻子很害怕”。昨日,通山县委干部阮仕林否认计生人员曾威胁沈红霞做手术,称“她完全是自愿的,没有威逼利诱”。

据程世雄透露,沈红霞患有妇科病症,体检报告证实她不适合做结扎手术。程世雄把妻子的病情向计生干部反映,“他们向我保证可以先做检查,如果确定不适合做结扎,不会强求。”3月18日,沈红霞在通山县计生局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做身体检查,计生工作人员向程世雄保证:没事,可以做结扎。

3月19日10点左右,沈红霞在通山县计生局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做结扎。手术进行约1个小时,医生告诉程世雄结扎手术失败。当晚8点多,沈红霞停止呼吸。

据之前媒体报道,沈红霞的丈夫程世雄向记者出示过两份补偿协议,签署日期均为事发第二天即3月20日。一份手写的欠条由县计生局一位负责人签名,向程世雄补偿38万元。另外一份是县计生站与程世雄等人签署的协议,给付死亡补偿金、安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62万元。协议条款之一是,“自愿放弃再追究乙方及其他单位民事责任的权利”。

截至目前,合计100万的“补偿”款已全部支付。

■ 追问

1 是否属于强制执行结扎?

通山县委干部称手术在家属自愿下进行

沈红霞丈夫程世雄称,村计生工作人员和县上工作人员曾经多次到他家,劝说沈红霞结扎。

3月19日早上,七八名计生工作人员开两辆车到家,口头威胁沈红霞。“他们先是恐吓我妻子,说计划生育是国策,政府有任务,我们是逃不掉的,即使逃到外地,可以通缉我妻子。然后他们又说如果做结扎,可以给我们一些好处:给我妻子上低保、2000元营养费、给超生的小儿子上户口。”“我们很害怕,我们也没有办法。而且工作人员保证,结扎之前会做检查,不安全就不会做。”

通山县委干部阮仕林否认存在强制行为。“手术是在家属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绝不存在威逼利诱。还是他自己开车送他妻子过去的。”

此前有传言在去年湖北省计生工作年度考核中,通山县排在全省倒数第一,为此,该县发动大量干部下乡搜捕超生妇女前去结扎。阮仕林对此坚决否认,他称不存在县里发动干部下乡去搜捕超生妇女前去结扎。

记者在通山县政府网站2013年4月3日的文章《我县狠抓计生工作不动摇》中看到,“全面推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争取早日扭转落后局面”。

2 “免责”协议是否合法?

律师称目前此事尚未定性,不好说

在县计生站与程世雄签署的协议中,条款之一是“自愿放弃再追究乙方及其他单位民事责任的权利”。律师许兰亭称,如果此事纯粹是民事行为,死者家属可以放弃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这样的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目前此事尚未定性,因此还不好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3 赔付是否为财政拨款?

家属提供单据:其中50万系财政授权转账

程世雄目前已拿到100万补偿金,通山县委干部阮仕林称,这种事故一般由事故责任方付钱,可以排除是财政买单的可能性。“我不知道是谁付的钱,但肯定不是财政买单。”

但据程世雄透露,100万赔款分三次付清:3月19日晚,通山县计生局副局长朱志鹏付给程世雄2万现金;3月20日,朱志鹏通过银行转账付给程世雄48万元,付款人为通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3月26日,程世雄收到第三批赔偿款50万元,据其提供的支付凭证显示,资金来源栏目显示为财政拨款,付款人为通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来源:新京报 记者 萧辉 实习生 杨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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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通山县已对通羊镇村民沈红霞手术死亡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月19日,沈红霞由其丈夫程世雄自行开车到县计生服务站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术后,沈红霞出现不适,在转往县人民医院途中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县计生服务站在实施输卵管结扎术之前为沈红霞做了术前检查,但没有详细了解病史;术后医生临床观察不细致、发现不及时,在实施抢救中没有及时向县人民医院转诊。县计生服务站和主治医生在沈红霞死亡事故中负有责任。通山县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人口计生局分管副局长朱某记过处分,给予县计生服务站站长吴某撤职处分,给予责任医生谭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依据《执业医师法》对谭某进行行政处罚。(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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