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5月29日华蓥电 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华蓥法院对一起以暴力追讨债务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王某与周某是好友,王某借款30万元给周某,周某拒不偿还,王某邀约他人暴力追讨,以致触犯刑法被判刑。
多年生意合作成好友
周某从事建筑业,前几年在内蒙古承包工程,与当地的王某有一些交往,并多次对王某以支持,随着合作上的交往,双方的信任亦得以增加,两人渐渐成为好朋友。2012年初,周某在内蒙古洽谈一笔生意,由于资金短缺,找到王某,提出借款的请求。王某念在多年交往上,把自己的储蓄和在亲友处筹措的现金30万元借给了周某,哪知,周某在这次生意上亏本,无力偿还借款,也无脸再见好友,悄悄回到老家四川广安。几个月过去了,眼看就到了约定还款的期限,王某也不见周某还钱,多次给周某打电话催要,周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
讨债不成邀人强逼威胁
王某为尽快索还债务,便从内蒙古赶至周某老家四川广安,岂知家中空无一人,王某从隔壁邻舍获悉另一个消息: 两个月前,周某两个月前获得一笔巨额赔偿款,完全有能力偿还债务。这个消息顿时让王某震惊了,愤恨不已,想到有几个了战友就在不远的华蓥,便联系上战友欧某,请求欧某帮助其讨债,欧某便邀约方某、吕某等四人一同前往。2012年9月17日9时许经过多方打听,六人终于找到周某,而周某还是称自己无力偿还借款,王某等人见状,便将周某强行抬上车,对其一顿殴打后,拉至一宾馆内控制,由欧某、方某、吕某等人轮流看守,不准其离开,威逼其还款。2012年9月19日15时许,周某谎称要用手机联系家人送钱过来,悄悄地将所处宾馆位置告诉家人,2小时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赶来,才得以解救。
手段过激触犯刑律被判刑
2012年9月20日,王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次日执行逮捕。该案被起诉到法院,华蓥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欧某等人非法限制周某人身自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受相应刑法处罚;由于王某、欧某等六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又因是索取合法债务不成,采取过激手段而拘禁他人,后又取得被害人周某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华蓥法院综合考虑各种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王某、欧某、方某等六人分别判处三至二个月拘役。(贺毳、王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