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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一时之侥幸,得今日之审判

更新时间:2015-09-24 12:42:37点击次数:782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杨琴)日前,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被告人甘某恶意透支信用卡2万余元后不予归还,司法机关介入后,不但还清了银行本息,还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款2万元,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被告人甘某于20119月在工商银行某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其透支额度为五万元,甘某用该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及取现共透支两万余元。工商银行多次催收,被告人仍不予偿还。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以甘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八天后,甘某归还了透支的欠款本息共计33633.25元,才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甘某虽然偿还了欠款本息,但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凡恶意透支人民币一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我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甘某因认罪态度好,且积极偿还了透支金额的本息,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宣判后,甘某追悔莫及,自己从未想过不归还银行欠款,只是存在侥幸心理,希望能多拖一拖欠款,待手头宽裕些再归还,确没想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不但还清了欠款,处了罚款,还留下了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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