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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老龄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淄博”建设

更新时间:2015-09-25 11:35:54点击次数:715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孟凡永)日前,市老龄办根据“法治淄博”建设依法治市全面推进年,将加强老年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和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列入“法治淄博”建设的重点任务。

 

   市老龄办为贯彻落实“法治淄博”建设,从自身职能出发,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在全市开展“法治淄博”建设依法治市全面推进年重点任务,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要求,对开展“法治淄博”建设推进年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市及区县老龄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好“法治淄博”建设重点任务,全力做好“法治淄博”建设有关工作。

 

   一是加强老年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区县全部成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老龄办要积极协调司法部门,通过建立覆盖全市的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居”活动,发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维权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便捷性,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淄博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重要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法律讲座、咨询服务等形式,全面铺开宣传,借助敬老月、老年节等节日加大对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老年法规政策得到进一步普及,全社会尊老敬老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老年人自我维权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市及区县老龄办围绕落实“法治淄博”建设依法治市全面推进年确定的有关重点任务,要加强沟通联系,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沟通机制。市老龄办将适时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强化跟踪问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面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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