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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地区中院一行赴基层法院调研刑事审判工作

更新时间:2015-11-04 10:44:39点击次数:674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张志平 王新飞)1027日下午,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养文带领刑庭负责人等一行4人到哈密市法院调研指导刑庭审判工作。哈密市法院副院长汪敦荣及刑庭全体人员参加了座谈讨论。

 

哈密市法院刑庭庭长谢永利介绍了今年刑庭案件的收结案情况、受理案件的类型特点分析、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赵养文首先肯定了哈密市法院刑庭今年以来工作取得的成绩。然后重点就诉讼文书的写作质量、量刑规范化的准确实施、《刑法修正案(九)》的学习、贯彻实施以及非法证据的排除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审理,提出这类案件虽然量不多,但是刑事政策性强,审判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理解和把握好相关刑事政策,组织好庭审,不能发生任何问题。

 

最后,赵养文就如何开展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地区两级法院刑庭审判人员要切实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注重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适用解释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加强对《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具体内容的学习实施。今后还要对刑事法律文书要每季度进行评查,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写作能力。

 

此次调研活动不仅加强了地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沟通,更对统一刑事裁判标准、提高地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有着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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