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通讯员王文斌)日前,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二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中,查获一起有证教无证违法行为,当事人李某某(万荣县闫井村人)及妻子张某某均受处罚。
11月23日9时10分许,临猗县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二中队民警在209国道北景收费站南执勤时,发现车牌号为晋MWH8**奇瑞牌轿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女驾驶员下车后与坐在副驾驶位、怀抱婴儿的男子互换位置后,才缓缓驶了过来接受检查。原来女驾驶员张某某还未取得合法有效机动车辆驾驶证,为帮助妻子上路练车,拥有A2驾照的丈夫李某某怀抱婴儿,坐在副驾驶位,当起了临时教练。当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夫妻二人急忙调换了座位,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法律制裁,没想到这一幕早已被交警手持的执法记录仪做了全程记录。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目前,李某某因未取得教练证,只有机动车辆驾驶证,却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临猗交警暂扣驾照、罚款1000元;其妻张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本应还要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鉴于其尚有婴儿在怀,被免于拘留,只给予2000元的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