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6月22日电 近日,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司法局成功将社区服刑人员张某收监执行。这是自《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以来,巴中市首例针对假释类服刑人员实施的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案。
张某是一名假释社区服刑人员,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入狱后,由于张某遵守监规,表现较好,2013年8月被假释出狱,回到南江县接受社区矫正。张某本应珍惜机会,努力改造,但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受他人邀约参与其亲戚家庭纠纷,并与他人斗殴,致三人轻微伤。经公安机关认定,张智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之规定,经巴中市司法局提请建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对张某的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吴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