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陈果) 近年来,四川珙县司法局洛亥司法所秉承“实事求是”的宗旨开展审前调查工作,采取“查、谈、议”三步骤,切实做好未成年对象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查”,了解基本情况,找准调查方向。司法所自收到委托调查函以后,安排工作人员及时与熟悉未成年服刑人员成长经历的村社干部取得联系,有针对性询问了解其家庭情况、居住地表现等基本情况。
“谈”,掌握真实情况,收集调查材料。始终坚持“以直接接触、实地调查为主,间接或者书面调查为辅”的工作原则,走访被调查人辖区村委会、居住地及就读学校,与所在村(社区)干部、邻居、亲属进行面对面谈话,了解被调查人居住情况、成长经历以及邻里关系等事实,做好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确保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议”,开展民主讨论,形成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综合被调查人居住情况、社会危害性和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对被调查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开展民主讨论,进行缜密分析,按照罪犯调查评估分值表的调查内容逐项打分,最终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截至目前为止,洛亥司法所已完成审前评估报告10份,被委托单位采信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