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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尸体5日未入葬 亲子继子因安葬地起争执

更新时间:2016-09-26 14:24:48点击次数:568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9月26日电  9月12日上午,一位中年男子急匆匆推开了孝儿司法所办公室的门,情绪激动、语无伦次、经工作人员耐心询问,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来访者姓罗,因过世继父安葬问题产生家庭纠纷,尸体停放屋内已5日。老人原籍高县罗场镇,生前有遗言过世后愿埋葬回老家高县罗场镇。罗某坚持要将老年人安葬于孝儿镇当地,理由是按习俗继父应埋于已逝父母的坟内,且坚持土葬。而老人的亲生子女坚持火化并安葬于高县罗场镇。双方僵持不下,期间也报警寻求解决,但也没有结果。

   调解人员掌握这一情况后,认为一方面老人在停尸屋内已经5日,尸体极易腐烂;另一方面纠纷双方剑拔弩张,矛盾极易激化。为了及时控制事态,马上责成两名工作人员入驻现场,详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另一方面通过村干部了解是否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问题。经了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多年前就有闹矛盾,曾发生过严重的斗殴,只存情绪和积怨,彼此毫无信任感。

   掌握第一手资料后,孝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展开了调解,调解人员首先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角度提出,国家是提倡火葬的,且按照法律关系,继子女对死者的一切事务是有第一继承顺序的责任义务。提出了互谅互让的处事原则,请双方冷静考虑事态的严重性,要在法律框架内兼顾习俗。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调解人员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的说服,可纠纷的处理还是没有结果。

   鉴于当时的情况,调解人员留出时间让当事双方向家人再进一步协商。当晚,调委会工作人员又通过电话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功夫不负有心人,次日上午正当工作人员准备再次前往对纠纷进行处理时,接到纠纷双方当事人的电话,明确表示依照我所的调解意见办理,并现场签订了调解书。兄弟握手言和,老人得以入土为安,纠纷也圆满化解。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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