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吕中蜀 王东 ) 近日,邻水县人民法院柑子法庭法官到柑子镇街上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公司与某单位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诉前保全,并采取了对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对相关房产进行了查封,为申请人的权利保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据了解,诉前保全是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的条件有: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必须在诉讼前申请;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