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巡回办案,深化司法为民。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设立了32个巡回办案点和诉讼联系点。以各个基层法庭的辖区为基础,选择民事案件较多、人口密集、距离法庭较远,不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地点作为巡回办案点和诉讼联系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此外,还利用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制宣传、执行指挥于一体的巡回审判车进行车内开庭,进一步方便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提升巡回审判工作效率。
加强法治宣传,推进科学普法。传统的普法模式是一种单向性、灌输式的知识传播,普法主体与对象缺乏有针对性的交流,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我院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针对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身边人开展生动具体的法制教育,法官主动承担起以案释法责任,帮助群众知晓和熟悉法律,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在庭审过程中,积极邀请广大群众旁听庭审,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的宣传教育功能。庭审结束后,结合当事人的疑问以及旁听群众的提问,逐项进行判后答疑,使普法化抽象为直观,更具直接性、生动性和针对性,让群众更容易理解,更能通过案例认识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
强化法官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巡回法庭是法官办案的前沿阵地,是与老百姓接触最为直接的地方,这对于法官司法能力的要求特别是独立办案能力的要求非常高。因此,扎兰屯市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手段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一方面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岗位培训,对法官、书记员、法警、人民陪审员等不同人员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类管理。利用庭审观摩、文书评查、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法官司法技能,同时还邀请专家学者和上级法院的资深法官、本院业务能手为干警讲授新知识和好经验。另一方面,法官自身也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应用,将学习到的经验和做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开展群众工作能力,从而提高巡回审判工作水平。
创新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纠纷。巡回法庭解决的纠纷多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相邻权纠纷。针对这一特性,巡回法庭把调解贯穿巡回审判的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指导原则,注重把法律的力量、道德伦理的力量、乡风民俗的力量结合在一起,有效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派出所、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村委干部等的作用,形成基层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新格局,快速高效化解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拓展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推进巡回审判的科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发挥好巡回审判在助力基层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巡回审判走进平民百姓家成为长期化、制度化。(纪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