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华蓥法院在某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
2016年3月20日晚23时许,韩某在华蓥市某酒吧门口,遇见了从酒吧里出来的彭某。彭某用手握住了韩某的手,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出现推搡,彭某随手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捅成重伤,经鉴定中心鉴定构成10级伤残, 彭某被判刑四年。韩某就医药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起诉至华蓥市人民法院,要求彭某赔偿81628.18元。审理过程中,彭某对案件事实及赔偿金额均无异议,但就赔偿时限与韩某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要求由法院作出依法判决。庭审后,主审法官语重心长的对韩某说:“你看你今年才19岁,就为了一时冲动,不仅对原告造成了伤害,同时也触犯了法律,被判了刑,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4年的青春年华就要被关在这里了,希望你在这里能够好好改造,出来后好好做个遵纪守法的人。”彭某眼角泛泪,点头答应,并当庭对韩某说对不起。
19岁,正是个花季年龄,彭某却要为了他一时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教训真的需要大家谨记。(陈盈 王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