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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边界起纠纷 人民调解矛盾

更新时间:2020-03-26 14:56:50点击次数:67903次字号:T|T


      本网讯 ( 雷松林 ) 近日,珙县上罗镇石板溪村的郭某为一件事犯了愁,到了栽种玉米的时节,土地边界和梅某甲发生了纠纷,两人几经争执没有协商好,导致玉米栽不了,还耽误了外出务工的行程,焦急的到上罗镇调委会寻求帮助。

      经了解,十多年前,梅某甲与其他村民共同修建便民公路,需要经过郭某的土地,梅某甲恰好有一块地与郭某土地相连,便自愿拿出相应面积的土地与郭某调换,同时公路也占了梅某甲的另一处土地,受益人梅某乙也拿出土地与梅某甲调换。现在,梅某甲以梅某乙要收回当年调换的土地为由,要收回调换给郭某的土地,如此调换,郭某的土地已经修建公路,岂不要吃大亏,莫非要把土地挖开恢复耕种?这肯定不行,遂拒不同意梅某甲收回土地,双方因此发生矛盾,两人关系也从好朋友转变成了冤家对头。

      上罗镇调委会受理了本纠纷,双方均愿意接受调解,调委会随即安排调解员到土地争议现场进行调解,经双方表述,调换后的土地已经经过确权,双方对调换没有争议,梅某甲主要是因为梅某乙要收回自己的土地才要求收回郭某的土地,调解员根据这一信息,把郭某乙邀请到现场,郭某乙表示从来没有收回调换给郭某甲土地的意思,同时联系郭某乙的家属,也表示没有说过类似的话,此时大家都明白双方的矛盾是因为误会造成,于是再次明确边界,不再争议,玉米也得以顺利种下。

      本次纠纷争议的事情很小,但是给当事群众造成的困扰很大。通过调解员的及时调解,把群众之间的误会化解,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就是对“群众无小事”的服务理念的最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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