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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无知少年酿大祸 人民调解保和谐

更新时间:2020-06-23 16:05:00点击次数:88767次字号:T|T
               
      本网讯(易宏伟)近日,江安县怡乐司法所会同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手段,快速高效地成功处置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4月 7日16时40分,陈某(15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省道308线(合江—珙县)109KM+200M路段与行人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江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由陈某负该交通事故的全部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送往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后转至江安县中医院重症监护室。陈某监护人所支付18余万医药费已用尽,但时至今日李某某仍不省人事。陈某监护人以经济困难为由表示无力再行支付医疗费用,引发伤者李某某家属不满,双方爆发激烈矛盾。李某某家属数十人聚集到镇政府以跳楼相威胁,要求镇政府出面解决。
      案情就是命令。怡乐司法所接受指派后,迅速联合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稳定家属情绪,及时组织双方见面调解。调解人员在调解中分析了由于案发时陈某尚未满16周岁,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民事赔偿责任应由陈某监护人全额承担。结合医院治疗情况和李某某伤情现状,建议双方以和解方式达成赔偿共识。
      调解人员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伤者身体状况及赔偿义务人经济现状等因素,引导双方达成医药费18万(已支付并用完)、一次性后续赔偿24万元的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因未成年人违法违章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均表示息诉息访,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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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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