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武胜县法院:借款合同起纠纷 执行和解效果好

更新时间:2022-05-07 19:06:31点击次数:446019次字号:T|T
               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武胜县法院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9月,潘某与谢某签订借款合同,潘某向谢某陆续提供借款共计9万元整,约定2018年9月6日前一次性还清上述借款。借款合同到期后,谢某未依约归还借款,潘某将其诉至武胜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
       
       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武胜县法院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9月,潘某与谢某签订借款合同,潘某向谢某陆续提供借款共计9万元整,约定2018年9月6日前一次性还清上述借款。借款合同到期后,谢某未依约归还借款,潘某将其诉至武胜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由借款人谢某、担保人王某承担清偿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谢某、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潘某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谢某、王某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查控。由于借款人谢某户籍不在本地,承办法官向其户籍所在地发出了委托执行函,请求协助调查相关情况。经调查发现,谢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将谢某、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同时,执行法官几经辗转与执行人谢某取得了联系并传唤其来院履行义务。经过计算,该案债务本金9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至今产生利息7万余元。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谢某有双亲年老且残疾需要赡养、儿子年幼需要抚养,自己外债未收回等相关情况。鉴于此,承办法官一方面劝告谢某要开源节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将面临被罚款、拘留等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给申请执行人潘某说明被执行人谢某家庭困难状况。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组织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每月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剩余利息申请执行人潘某自愿放弃。自此,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和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不仅能缓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而且能有效缩短执行周期减少执行成本,实现司法权益和执行效益的合理平衡。在下一步执行工作中,武胜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刚柔并济,切实做到既能努力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减轻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彰显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李政)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刘强)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