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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人“跑分”是陷阱,“躺赢”并非合法规

更新时间:2022-05-07 19:22:22点击次数:447448次字号:T|T
       你是否在花花绿绿的网站页面浏览过这样的广告词,“兼职吗?低投入高回报,只要提供银行卡、身份证,客户金额一次过账,轻轻松松‘躺赢’高收入。”你是否听过朋友这样的劝解,“没得问题的,相信我嘛,肯定合法,出了问题我负责。”很多青少年,在两肋插刀的朋友义气和低投入高产出的双重诱惑下开启“跑分”之路,“跑分”金额动辄几十万乃至几千万。殊不知,该行为因触犯法律底线,将会为自己带来...

       你是否在花花绿绿的网站页面浏览过这样的广告词,“兼职吗?低投入高回报,只要提供银行卡、身份证,客户金额一次过账,轻轻松松‘躺赢’高收入。”你是否听过朋友这样的劝解,“没得问题的,相信我嘛,肯定合法,出了问题我负责。”很多青少年,在两肋插刀的朋友义气和低投入高产出的双重诱惑下开启“跑分”之路,“跑分”金额动辄几十万乃至几千万。殊不知,该行为因触犯法律底线,将会为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
      所谓“跑分”,是指利用自己名下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进行代收款,随后再转款到指定的账户,帮助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
        近日,被告人江某、李某、李某妻、朱某(未成年人)等四名青年,因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工具为诈骗等金融犯罪分子提供“跑分”(洗钱)服务,而被武胜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追缴其“跑分”获得的非法收益上缴国库。
        2021年5月至6月28日,被告人江某在朋友李某龙的介绍与怂恿下,先后介绍其友人为李某龙、李某乐“跑分”。李某龙、李某乐均为江某按照“跑分”金额的2%提成,江某再按照0.5%至1%为“跑分”人员提成。江某因介绍他人和自己参与“跑分”非法获利9000余元。2021年6月17日,朱某听信友人何某的介绍,到达成都参与“跑分”挣钱。在明知“跑分”是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洗钱的情况下,先后介绍其他朋友6人为何某“跑分”,何某承诺按照“跑分”金额的2%给朱某,由朱某再为“跑分”人员分配提成。朱某介绍其友人共完成“跑分”金额8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2021年6月10日至13日期间,李某听信朋友何某的劝说,拉上其妻子先后数次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等支付工具交给何某,并为其“跑分”赚取利润。2021年6月10日至6月16日,李某“跑分”26余万元,李某妻“跑分”67余万元。李某获利2688元,李某妻获利2000元。2021年6月13日,李某妻将好友介绍给何某,由何某利用李某好友的银行卡、微信等支付工具“跑分”8万余元,支付给李某妻500元好处费。
      武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江某、李某、李某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介于被告人李某、李某妻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朱某、江某具有坦白情节,且均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风华正茂的年龄,本该大展宏图一番,或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却因听信朋友劝说,妄贪便宜,心存侥幸,终因获刑而葬送大好前程,实属不当。只要提供银行卡就能轻松赚取数千元收益,世界上真的有这种“躺赢”的活儿吗?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网络“跑分”不可信。一旦参与“跑分”挣钱,不仅会沦为诈骗团伙帮凶,直接导致受害家庭家破人亡,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严厉惩处,悔恨终生。(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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