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治在线 > 正文

海南法院诉讼费退费改革成效显著

更新时间:2023-02-06 21:28:45点击次数:39338次字号:T|T

本报讯 “在判决生效第二天就收到了法院主动退还的2547.77元诉讼费,真是太高效了!”近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支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斌在电话中表示。

判决生效后,法院主动退还当事人诉讼费,这在海南法院已经不是新鲜事。为解决诉讼费退费不及时、不方便的难题,2021年10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诉讼费用退费规程》,实现诉讼费退费由“当事人申请退”变为“法院主动退”,即诉讼费用退费无需当事人申请,由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发起,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诉讼费退费规程》实施后,全省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退费窗口,设置专人集中办理,确保诉讼费在15日内主动、全额、一次性退还到当事人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主动退费案件36105件,主动为当事人退缴诉讼费3.57亿元,平均退费时长为14天,大大提高了退费效率,受到当事人的欢迎。

在持续深化人民法院诉讼费退费机制改革的同时,海南高院还进一步规范诉讼费用收取标准。2022年12月21日,海南高院印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诉讼费用收取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对离婚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纠纷等17种案件类型的案件收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进一步规范诉讼费收取,统一全省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崔善红) 来源:人民法院报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