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赖溢晓 夏虹) 孙儿顽劣不化,在缓刑期间不服管教,甚至放火烧家。日前,无力管教的爷爷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岳池法院,请求法院将正在缓刑期的孙儿收监执行。
吴大爷的孙子吴某今年刚满20岁,由于其出生后父母便离婚各自成家,吴某从小便跟随爷爷生活。2012年12月,当时未满18岁的吴某因为聚众斗殴罪被岳池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间实行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2012年12月21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止。在入矫后,吴某前期基本能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真学习,进行矫正。然而后期就有了一系列违规行为,如不遵守法律规定,拒不到所参加思想汇报、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不遵守请销假制度。此外,还经常辱骂吴大爷,曾经因与吴大爷发生争执而烧毁了家中财物。为此,当地村委会和岳池县司法局多次对吴某进行教育开导,司法局还三次向其发出了《违反社区规定警告决定书》,但是吴某拒不改正,且态度恶劣。为此,岳池县司法局向岳池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建议书,建议对吴某撤销缓刑。其爷爷吴大爷也向承办法官表示已经没有办法对吴某进行管教,担心吴某再伤害家里人,希望国家对吴某进行管教。
后经四川省岳池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存在违法和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情节严重。据此,于2014年7月28日依法作出裁定,撤销了对吴某原判决中的缓刑部分,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