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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联合发文严纠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

更新时间:2020-06-09 14:51:47点击次数:11709次字号:T|T

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公布今年纠风工作要点,对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做出安排部署,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通知》明确了坚持党对纠风工作全面领导的总体定位,要求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方面,《通知》指出,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机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解除医保服务资格。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在严肃追究直接人员责任基础上,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入清理群众身边的医疗行业乱象是今年纠风工作的要点之一。《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恶的医闹医托、“黑护工”及“黑救护车”;坚决惩处患者身边“微腐败”,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严重程度给予严厉处置;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

《通知》强调,要完善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衔接机制,在落实工作要点过程中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形成“一案多查”机制,既要处理本部门领域内的违规行为,又要向机制相关成员单位移交线索。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地区要加大追责力度,将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充当不法行为“保护伞”或漠视群众利益受损的害群之马要坚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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