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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护照可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乘坐国内航班

更新时间:2017-05-23 16:32:20点击次数:3951次字号:T|T
      原标题:民航局:国内航班可用护照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       据民航局官网消息,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航局公安局今日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旅客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问题,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       通知还指出,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

      原标题:民航局:国内航班可用护照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


      据民航局官网消息,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航局公安局今日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旅客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问题,通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


      通知还指出,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民航局公安局温馨提醒旅客,居民身份证过期不能继续使用。若有效期满的,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替代使用。通知要求,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应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为有需求的旅客签发《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保证乘客的顺利出行。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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