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流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交通物流 > 正文

我国首个物流新业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更新时间:2019-09-11 15:48:10点击次数:8900次字号:T|T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9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个物流新业态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余兴源在当日召开的网络货运发展座谈会上介绍,目前,网络货运平台已整合183万辆货车,占市场上营运货车的13%。网络货运发展带动了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但目前针对物流新业态发展的法规制度不健全,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

余兴源表示,办法以培育壮大物流新业态、新动能为目标,坚持鼓励发展、包容审慎、问题导向、创新监管的原则,构建了网络货运经营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

余兴源称,办法将“无车承运”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对其定义和法律地位作了明确界定。同时,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货车司机及货主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服务质量及评价管理等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余兴源表示,办法建立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基础上。从2020年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