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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族请注意!明年1月1日起,这些行为将被明确禁止

更新时间:2019-10-29 08:56:02点击次数:9775次字号:T|T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地铁内进食、骑行平衡车被明确禁止

新规明确,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不得携带宠物等(导盲犬、军犬除外)进站乘车,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不得在地铁里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禁止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以及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

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母婴室等服务设施

《办法》明确,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乘客投诉7日内应处理完毕

对于乘客的投诉,运营单位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在7日内处理完毕,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投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

高峰时段列车最小运行间隔不宜大于2分钟

《办法》还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初期高峰时段列车最小运行间隔不宜大于5分钟,平峰时段最大运行间隔不宜大于10分钟。远期高峰时段列车最小运行间隔不宜大于2分钟,平峰时段最大运行间隔不宜大于6分钟。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全天运营时间不应少于15小时。

遇节假日、大型活动、恶劣天气以及连接火车站或者机场的线路有火车、飞机大面积晚点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要求运营单位适当延长运营时间。(央视记者 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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