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何蓉)截止6月底,广元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2件,服务困难群众7460人次,完成民生工程全年目标任务的57%。新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其中旺苍县1个,剑阁县2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
在巩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市司法局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了三项举措督促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推进。一是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专项经费的争取力度,明确区分工作经费和民生工程建设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保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建设进度。二是提升服务效果。继续抓好《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和《四川省法律援助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审批流程,规范窗口服务。尤其强化办案质量监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完善乡镇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督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保持良性运转,实现乡镇工作站与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联网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