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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五项措施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更新时间:2016-03-14 15:15:52点击次数:852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胡遵远)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是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安徽省金寨县确定的“十大精准脱贫举错”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该县决定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来抓,计划全年完成2884户、972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此,该县将着力狠抓以下五个关键环节。

一是准确确定搬迁对象。该县规定,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库区一线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较大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水库移民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

 

二是采取灵活搬迁安置方式。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移民避险解困、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布点规划建设和现代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易地搬迁贫困人口进中心村、进集镇、进县城。对迁入中心村庄的,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和乡村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移民安置点;对进集镇安置的,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乡镇集镇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条件插花安置;对搬迁进县城安置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搬迁群众通过进城务工实现就业。把城镇安置就业作为易地搬迁助推脱贫攻坚的首选模式和主攻方向,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产业集中的工作导向,引导贫困户进城、促进搬迁户创业就业,实现易地搬迁与城镇建设互促互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发展相互融合。

 

三是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对2016年度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的,每个人口给予2万元搬迁补助;搬迁户搬迁后拆除老旧房屋的,按照宅基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及补偿标准给予奖励;搬迁户家庭成员有移民直补人口的,按照《金寨县水库移民搬迁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搬迁户到县城购买商品房安置的,按照《金寨县鼓励城乡居民购买商品住房补贴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符合相关条件的,上述搬迁奖励补助政策还可以叠加享受。

 

同时,在安置点建设上,要把易地搬迁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充分考虑现代文明生活、传统特色、生产生活需要等因素,配套建设道路、水电、通信、养殖小区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切实做强后续扶持产业。根据安置区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光伏脱贫等脱贫攻坚工程。优先安排搬迁贫困户开展适应性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拓宽搬迁对象增收渠道。支持搬迁安置区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对易地搬迁的贫困户,建立精准脱贫档案,细化后续产业扶持项目,真正使之“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五是全面实施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加强水利配套建设,实施迁出区基本农田改造。深入开展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迁出区生态修复要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相结合,确保迁出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林草植被覆盖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该县研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分为七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二是确定搬迁对象,三是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四是安置工程招标与报建,五是安置点建设,六是搬迁入住与土地复垦,七是落实增收措施。要求所有搬迁安置点必须在12月中旬完成,1220日前搬迁入住、移交原有住宅。

 

为了压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质量,该县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领导,明确部门责任。二是完善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该县规定,乡镇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主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要充分发挥乡镇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级基层组织在易地搬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党支部、村委会“四位一体”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格局。要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要做好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协作,统筹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债券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项目资本金;明确县级投融资主体,采取政府购买市场服务的形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的原则,积极筹措易地搬迁建设基金、中央移民补助资金、中长期贴息贷款等各类资金,配套实施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路通畅、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以工代赈等各类整合项目,确保资金、项目整合落到实处。四是严格管理,强化考核评估。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规范资金报账程序,保证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严查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行为,确保廉洁搬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对搬迁项目和资金补助、物资采购、发放等情况要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各乡镇都要根据易地搬迁项目的年度任务,采取挂图作战方式,逐项倒排工期计划,明确每项建设任务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监管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招标采购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群众质量监督员制度,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强化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考核评估,把易地搬迁扶贫与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同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问责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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