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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困难企业可缓缴“五险” 期间不征收滞纳金

更新时间:2016-04-07 12:39:48点击次数:1357次字号:T|T


成都困难企业可缓缴“五险” 期间不征收滞纳金


    缓缴社保费,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发放补贴。近年来,成都人社部门推出系列政策措施,稳定成都就业形势。目前,已为困难企业缓缴“五险”保费16331.7万元;通过降低失业、工伤、生育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超过15亿元;同时,已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55亿元,发放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507.25万元。
  困难企业 允许缓缴“五险”
  2014年6月,成都市已出台政策,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允许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征收滞纳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不变。
  截至2016年2月末,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缓缴五项社保费16331.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0437.82万元,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5893.88万元。
  调整保险费率 企业减负超过15亿元
  2015年,成都先后对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
  其一,将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降至1.5%,个人缴费费率从1%降至0.5%。
  其二,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通过费率浮动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与支缴率挂钩,每年浮动一次。
  其三,将全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6%下调到0.5%。
  据成都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项措施的施行对于人数较多的参保单位减负效果最为明显。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红旗连锁便是受益企业之一。据红旗连锁人力资源负责人介绍,红旗连锁门店已达到2300余家,员工达到1.6万人,三项社保费率的降低,每月将为其降低缴费30.04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降低缴费约25.24万元,工伤保险费率由0.6%下调到0.4%,月降低缴费约3.2万元;生育保险费月降低缴费约1.6万元。
  据介绍,截至2016年2月末,已为全市企业减负约15.5亿元。
  稳定岗位 发放稳岗补贴1.55亿元
  2015年1月,成都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不间断缴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三类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10月,成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将稳岗补贴政策覆盖范围由原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了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力度。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共为253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55亿元。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可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2013年9月,成都就已出台政策,开始对成都市域内小微型企业吸纳2013年度或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100%。
  2015年8月,成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再次明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满1年后,按继续留用人数再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截至2016年2月,全市共为257家企业的1255人(7084人次)给予补贴507.25万元。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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