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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布“升级版”公租房保障政策 惠及更多群体

更新时间:2016-06-07 16:48:34点击次数:2131次字号:T|T


  资料图 孟幻 摄

  广州市政府6日下午公布“升级版”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简称《公租房办法》),其中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以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体,扩大保障面。

  当天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该《公租房办法》是在原《试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共8章53条,涵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准入、分配、使用、退出等内容。

  其中在扩大保障面上作出三项修改,包括: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面由户籍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拓宽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适当照顾孤儿,将孤儿独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年龄下限由18周岁下调至16周岁,使符合条件的孤儿能尽早实现“住有所居”;关怀“新移民”,将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予以保障,满足申请人家庭团聚的愿望。

  此外,升级版《公租房办法》还加大了住房保障力度,如保障期限由3年延长至5年、优化租金标准、明确双特困家庭轮候期间可领租赁津贴、房屋分配也照顾残疾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为确保公平,此次规定主动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计划、分配政策、分配对象、退出情况等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该《公租房办法》还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增设专章,并对其投资方式、土地供应方式、支持政策、供应对象、租金标准、运营管理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引导、发挥民间资本作用。 (王华 余洋)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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