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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实施 在全国12个城市先行试点

更新时间:2017-01-05 17:00:57点击次数:870次字号:T|T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将在包括邯郸、郑州等全国12个城市先行试点,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专家认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降低运行成本。 据了解,12试点城市为重庆、内江、昆明、岳阳、珠海、郑州、威海、合肥、泰州、沈阳、邯郸、晋中。试点实施期限为二年。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由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在制度上存在共性,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生育里面重要的待遇就是住院待遇,和医疗保险的性质是一致的。但由于是两个基金,在结算的时候就涉及这个医药费用应该是医保支付,还是应该生育险支付,其中存在交叉,又不明晰。合并实施可以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环节,也减少一些经费支出。

  截至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超过6.9亿人口,而参保生育险的仅有1.8亿人,不足前者的三分之一。有观点认为,小险种向大险种合并,是现阶段中央降低社保费率比较有效的一个途径,而且相较于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生育险被合并至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内的障碍较小,但目前并未否定未来将工伤保险进行合并的可能性。(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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