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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多缴费 享受大病报销

更新时间:2013-12-18 11:34:51点击次数:143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记者 裴睿) 昨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走进“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与市民们就医疗保险、就业等热门民生话题进行了交流。

  “城乡居民不再多缴费就可享受大病保险,那么参保的费用由谁买单?患重特大疾病报销不封顶的医疗新政靠怎样的制度设计来实现?这样会不会出现掏空医保基金的情况?”日前,成都市出台了两项医保惠民新政,将在2014年1月1日实施:一个是“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不缴费”,另一个是“患重特大疾病报销不封顶”。可是对于这样的政策,在“面对面”交流中,有市民就尖锐地提出了质疑。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释称,享受大病保险的前提是已经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他们不需再缴费,在发生重特大疾病时,符合报销条件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而“患大病报销不封顶”,从近几年基金运行情况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于重特大疾病高额费用的支出是有支付能力的。另一方面,大病保险是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医疗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公司是按照费用分担来操作,一旦超支,商业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来分担一定额度,这个分担机制能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此外,“大病保险不封顶”并不意味参保者个人不承担费用,他必须按照社会保险的分担原则,个人分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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