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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有奖举报政策 可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更新时间:2016-12-23 11:13:34点击次数:660次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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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是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2013年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并回答学生们提出的问题,在谈到环境保护问题时他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动形象表达了我们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重要观点,不仅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深化拓展,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财富观和价值观的丰富发展,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深远的指导意义。如何实现加快发展与保护生态的互动双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他强调,只要指导思想搞对了,只要把两者关系把握好、处理好了,既可以加快发展,又能够守护好生态。这表明,能不能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首先取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取决于思想上的重视程度。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今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主持重要会议、考察调研,在国外访问、出席国际会议活动,有关重要讲话、论述、批示多达80余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两山论”和绿色发展理念,最为重要、影响长远。

我们欣喜地看到,从中央政府到全国各地,环境生态保护力度在逐年加大,环境保护意识空前提高。尽管环境压力很大,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努力,环境一天比一天,一月比一月,一年比一年在变好,过去那种工厂烟囱黑烟滚滚,污水横流,尘土飞扬,无视环境保护的严重问题,已经初步得到了遏制。

为了消除雾霾,打造碧水蓝天,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美好环境带来的福祉,作为环保最高职能部门的环保部,这些年对环境保护作出了巨大的付出。

近年来,环保部纷纷出台了各种环保政策,几乎涉及经济活动中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行业。

政策落地与监督并行不悖。为了检验国家环保政策落实情况,2016年1月4日,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亮相,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其中,首站选择河北进行督察。

省委书记、省长被督查组约谈之后,在地方政府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同时也促动了地方政府官员对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可以称道的是,巡视组不是一巡了之,而是形成了巡视常态。从省府高官一直到市县领导,只要所领导的辖区内出现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或整个生态环境未见改观,都有可能被约谈。

本网在环保参与过程中,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督查组来了”。由此可见,国家对环保是多么重视。因为重视,让地方政府环保这根弦始终绷得紧紧的。只要环保做的不到位,就会被督查,今天不来,明天肯定回来。

通过督查,地方政府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因为“一岗双责”,地方政府主要领导把环保当作地方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夜以继日,坚守在工作岗位。尤其是地方环保部门,在承受巨大压力下,没有节假日,甚至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工具,奋战在第一线,无怨无悔。

环境保护涉及到每一个人,人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面对环境压力,仅靠环保部门是不行的,必须有全民的积极参与。为此,2010年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第15号令《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环保举报热线要做到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外,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保证畅通。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和有群体性事件倾向的举报事项,应当立即受理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本网人员观察到,“12369”接线员在接报和处理速度上,一点都不次于“110”,他们大多做到了24小时值守,甚至一边啃馒头,一边接电话。有的接线员连自己的手机都用上。在个别偏远地区,有的接线员最怕的是停电,因为一旦停电电话打不进来,会受到举报人埋怨。

接线员接到污染举报后,一般都会在电话中直接告诉举报人,会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安排处理。特别是接到企业正在排污的举报后,环保局执法人员都会尽快赶赴现场进行查处。但是,也有个别环保局,不拿举报人当回事,只是简单的接接电话而已。极个别的环保局接线员还会将再次举报者的电话号码拉黑。

环保局工作人员称,现在,由于各种通讯工具相当便利,以及群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热情空前高涨。有的群众直接到环保局当面进行举报。环保局认为,群众的参与,既是对中央环保政策的重视,也是对环保局工作的强力支持。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鼓励举报,2015年环保部出台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原则,并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进行专章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在设立“12369”举报热线的同时,从北京市到全国各省市纷纷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据人民网报道,《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向市环保局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环保部门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等,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万元奖励。重点奖励的举报线索共有17类:比如涉嫌重金属超标三倍以上违法排放;违法企业私设暗管、渗井渗坑排放放射性废物、病原体废物的行为等。市民发现并进行举报此类行为,经过核查属实,奖励金额就是5万元。

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规定,举报者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2015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制定了《深圳市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对于生产过程中直接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等七大类违法行为,对举报人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江西省环保局对举报环境违法也是最高奖10万元。天津市环保局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给予50000元的奖励;广东东莞市将举报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举报人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废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深圳、天津、东莞和江西的奖励数额,比北京、河南奖励的数额高一倍。而目前,举报奖励最高的应该是广东省佛山市,最高奖20万元。

除上述高额举报奖励省市外,其他大部分省市的奖励都在1000-30000元左右。陕西渭南市对所举报的违法行为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所列举的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举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或举报内容为跨流域污染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辽宁省《沈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最高奖励20000元;早在2011年,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奖励举报环境违法者奖金5000元;山东省《临沂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对凡是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查实,对举报人奖励,最高奖励为3万元;山东肥城实施环境违法有奖举报,调查属实最高奖5000元;山东济宁市给予举报者1000元以上2000元奖励……

鉴于这种情况,本网人员根据网友的反映,抽出一定的时间,曾经协助网友对一些污染企业情况,进行初步了解之后,向当地环保局“12369”热线进行反映,基本上件件有回音,环保执法人员大多都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处,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地方环保局认为百灵环保网的参与,是对环保局工作的补充和支持,会据情给予一定数额的举报奖励。据本网观察,不但24小时“12369”环保举报热线畅通,而且,很多环保局也对举报人兑现奖励。

一位网友告诉本网人员,他发现有造纸厂直接向河里排污后,向当地市环保局举报后,拿到了2000元的奖励。

安徽省环保厅对于经调查属实的举报,根据举报内容和性质将给予举报人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有人举报企业非法排污有,最终获得了1000元奖金。现在有一个盲区,有些举报人不主动问“金”。据新华网报道,早在2009年,北京市环保局根据奖励办法,就核发奖金4.77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查处结案,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举报人还可继续举报,经查属实的,可再次获得奖励。

考虑到地方环保人员的工作压力,以及督促企业整改的决心,本网还要求工作人员对曾经举报过的存在污染的企业,过一段时间后进行抽查。经初步抽查汇总,90%以上的企业对存在的污染问题,在环保局的督促下都做了不同程度的整改。

环保部门和公众的监督不可或缺,但更重要的是企业本身环保意识的提高。只有这样,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作者为百灵环保网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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